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

蘋果創新排名第一但研發經費只排名53

全球前20大研發費用最高的公司 (Booz & Co. )

研發 (Research and Developmemt,R&D)常常被認為是一家公司的很重要的一部份,關係公司的未來性,也是評鑑一家公司的重點。但其慨念卻也是常常被誤會。

Booz & Co. 分析全球最大的1000家公司 R&D發費的排行。然後問卷收回700個公司R&D的負責人,來票選他心中最創新的公司。
蘋果牌第一位,第2位是Google、第3位是3M、第4位是三星、第5位是通用電子GE、第6位是微軟Microsoft、第7位是豐田汽車Toyota、第8位是IBM、第9位是寶僑P&G 、第10位是雅馬遜Amazon。
但有趣的是,創新前三名的R&D發費排名都不高,和其創新排名不成比率!
創新第一的蘋果R&D發費排名第53,R&D發費佔收入的2.2%,Google排第26。R&D花費佔收入的13.6%,3M的R&D花費排名第86,R&D花費佔收入的5.3%。只有創新排第4的三星,和第6的微軟,R&D花費和創新有一點關聯性,三星R&D花費排名第6,R&D花費佔收入的6%,微軟R&D花費排名第5,R&D花費佔收入的12.9%。
Nokia研發全球第10大,佔收入的14.5%。但現在的Nokia?

在過去8年Booz & Co.的分析,R&D花費和創新的關聯性均如此不佳,Booz & Co.的分析師Barry Jaruzelski,最終得到結論:“No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between how much you spend on R&D and how you perform over an extended period of time.”。“在可觀的長時間內,你花多少錢在R&D,和你最終的成效,沒有統計上的顯著關係。

老人:政府的科技或其他技術甚或非技術相關單位,常常規定公司的研發R&D要達到規定的百分比,才叫合法或是“及格”。導致許多公家公司亂花錢編預算來“研發”,是一大笑話。有關研發的觀念和笑話,請看2年多以前老人的 “企業的錢要花在刀口上”。也請大家注意,公司花錢合併購入一家公司,也算研發費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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